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规范化引导,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章法严谨,依法办事;
3、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管理部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制度章法的严密性,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信息化建设行政管理体制。
(四)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整合、产业发展、市场培育与安全管理等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要在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开发整合、信息市场培育、信息化人员培训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方面建章立制和健全完善,以营造规范的信息化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按照自治区党委内党发[2004]2号文件精神,今后,各级政府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资金要统筹使用,提高信息化资金使用效果,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对于信息化建设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部分,市信息办与市财政要加强协调,共同商定;
2、对财政给予全部或部分支持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严格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呼政办发[1999]79号、[2002]64号、[2002]100号等一系列加强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由市政府信息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中期监理和后期验收,形成完整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打破目前存在的部门、地区垄断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不畅造成的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有效机制,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整合和共享的力度;
4、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加快培育信息化市场,切实加强对IT企业与相关服务业的资质认定、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
5、按照自治区党委内党发[200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及信息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内组通字[2003]31号文件)精神,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和信息办联合开展对全市机关干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培训工作,形成有效的信息化培训体系;
6、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加快建立信息与网络安全体系。切实加强网络域名管理;做好病毒的防杀消及预警工作;有效遏制有害信息和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强化监管,抵制敌对势力在网上思想文化领域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维护首府地区社会稳定。
(五)切实加强信息化人才培训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广计算机和网络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鼓励和引导小学、中学统一设置计算机知识、网络技术基础等信息技术必修课程,鼓励高等院校增加新的院系,调整课程设置,加快信息化人才培养。加强对政府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和在职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吸引高素质的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今后两年,市信息办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市机关干部中普遍开展一轮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知识培训;同时,带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干部开展信息化与网络知识培训。鼓励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信息化应用实际需求,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激励措施,把信息化技能纳入各级公务员个人素质考核目标。力争提前完成信息化专业人才两年增加1万人,应用人员接受培训数量年均2万人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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