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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农林局关于《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4、总结阶段(2004年10月):各区县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各项统计数据,重点总结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检查报告和统计数据于2004年9月15日前上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全市统一数据汇总,并出具文字报告,向市领导小组汇报,做好迎接全国、全省检查工作。
  四、检查工作的要求
  1、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
  要认真学习领会近期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主要领导要总负责、亲自抓;要集中力量,抽调一批业务熟练、作风严谨的同志参加检查工作,做到责任、任务、人员和经费四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
  2、发动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保护基本农田不仅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检查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当地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各地要把这次检查的内容和时间步骤向社会进行公开;镇级填报的统计表要有有关村组的签字;市、区县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查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3、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各地在工作中要深入实际,注重实效,掌握实情,真正把情况摸清,把数据填实,把问题处理到位,绝不能走过场。检查中采取实地检查、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档案;查看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逐项核实统计数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档案实地随机抽查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对检查工作要逐级进行督查。
  4、依法行政,坚决纠正问题和查处违法行为
  这次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违法批准、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得到纠正和查处。各地要在工作中防止出现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已经查处过的问题,要如实填报有关数据。这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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