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盛金隆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魏竹琴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臧正金局长、市农林局安开根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于广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郊区、县政府都要成立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要做到工作方案和计划周密,专项经费和人员落实。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主要用于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图件制作、系统建设、界桩标牌、检查验收等。
2、工作步骤
采取自上而下统一部署、自下而上汇总情况、自上而下组织抽查的方法进行,重点抓好区县自查。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发动阶段(2004年5月):各区县要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时间步骤和要求,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运用新闻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各区县要在5月25日前将检查方案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各区县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检查各地的部署情况。
2、自查阶段(2004年6至7月):各区县根据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填写统计表格,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市里将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
各地自查中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调查,如实反映,切实做到“家底摸清,情况查明,原因找准”。
摸清家底。统一采用现势性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与2003年前最后一次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相叠加,确定基本农田的变动情况,并在2004年6月15日前完成镇(街道)基本农田变化图(比例尺1∶10000或1∶5000)。
查明情况。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查明基本农田的相关情况:破坏情况、质量情况(包括农田设施完好情况、土壤肥力及污染情况等)、责任状签订及执行情况。
找准原因。在查明利用及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有关台帐、批准文件等资料,找准变化的各种原因,编写基本农田变动情况分析报告,于2004年6月10前上报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文档。
3、整改阶段(2004年8至9月):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原则性的整改意见。各地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重大违法案件和问题进行处理,市里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各地工作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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