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局等部门关于
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04]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市文广局、苏州工商局、市公安局、苏州电信分公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近来,我市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黑网吧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对此,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清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此次专项整治实行各级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各地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守土有责,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检查,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尽快走上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市文广局、苏州工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坚持从严审批、从严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网吧过多过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的势头有所遏制,经营秩序趋于规范。但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尚未根本消除,仍时有发生,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黑网吧已成为社会公害,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为贯彻落实《条例》,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决定于2004年3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