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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着力优化投资环境的对策措施的通知

  (二十一)改进通关模式,提高通关速度。进一步扩大“网上申报、工厂径放”模式试点,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加强指导,防范风险,为绝大多数守法经营的企业提供越来越多的便利服务内容。全面推进网络数字化管理,推进出入境报检的电子申报和通报通鉴,扩大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将物流园区、直通式通关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区等通关载体进行整合,打造高效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
  (二十二)实施分类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对鼓励类和限制类产业、对重点类和一般类企业实行不同的监管措施,扩大直通检验检疫、无纸报检和“绿色通道”的覆盖面,形成信任放行、守法便利、诚信管理的进出口监管机制。对深加工结转和外发加工的审批,拟将逐票审批改为集约审批,将批量备案改为联网备案;改革原有的前置审批方式,减免税限上设备可先出具保函,再集中报批,对限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设备清单需更改和外经贸部门未能及时签发设备清单的,同意企业可在出具担保函后先行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与此同时,扩大旧机电备案点,力争将园区进口旧机电备案点扩大到苏州市区所有进口企业。
  (二十三)高效运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实行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作业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时限公开、工作纪律公开、监督渠道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受负责制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部门坚持做到提前介入,监管前置,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
  八、改进信息咨询服务
  (二十四)完善《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加强和招商引资相关的资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为投资者全面提供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重大事项等投资环境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收集外商和旅游者提出的问题,挑选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以问答形式在网上公布,方便来访者查询。
  (二十五)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泛征集本市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对各种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成一个信息资料齐全、数据更新及时、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互通、整合与共享,为社会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企业信用状况查询。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领域的国际国内合作。在信息技术、信息人才、信息产品和信息咨询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吸引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增强信息产业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规模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开展与周边城市以及兄弟城市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学习和交流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实现与其他城市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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