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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4年春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
 2004年春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以流行性出血热为主的鼠传播疾病发病率,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要求利用今年春季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群众性大规模集中灭鼠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望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春季灭鼠活动取得实效。

                       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2004年春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

  为降低鼠密度,遏制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居高不下的势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国和省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就全市2004年春季灭鼠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要求,通过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减少老鼠孳生地,完善防鼠措施,采取各种有效方法消杀老鼠,达到降低鼠密度和鼠传疾病发病率的目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灭鼠范围、任务和要求
  各县(市)、区所辖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及窗口单位为春季灭鼠重点。凡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的单位均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灭鼠活动。县(市)、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投药员按要求投药;野外投药由市农业局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园林绿地由园林部门负责投药灭鼠。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灭鼠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灭鼠活动结束后,市爱卫会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灭鼠达标标准,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对灭鼠工作组织得力,效果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达标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重新检查验收。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春季灭鼠活动,市政府成立春季灭鼠工作领导小组,王刚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辉、市卫生局局长白士乐任副组长,市卫生局、爱卫办、工商局、农业局、园林局、公安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灭鼠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工作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春季灭鼠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把预防和控制鼠害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强化领导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扎实地做好灭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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