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
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4号)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畜牧水产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意见
(石家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
人事局、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
为应对全国动物疫情发布的新形势,建立健全我市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冀政办[2003]35号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畜牧局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动物防疫体系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下一步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畜牧业生产发展迅速,综合排位一直名列全省第一,肉、蛋、奶产量分别占全省总产量的1/5、1/4和1/3,形成了瘦肉型猪、蛋、奶业三大特色主导产业,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参与人员最多、发展速度最快、对农民增收贡献最大的产业之一。但与迅速发展的畜牧业形成较大反差的是,做为畜牧业健康发展重要保障的动物防疫工作却相对滞后,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动物防疫队伍难以满足动物疫病控制的需要。我市现有的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有半数为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名称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各种待遇和保障得不到解决,人心不稳,动物防疫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二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基层动物防疫经费不足,疫情测报体系的基础设施落后,动物疫病诊断、监测的仪器设备短缺,已有的设备科技含量较低,疫情报告不及时,对于发现的动物疫病难以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理。我市做为畜牧业大市,畜禽产品主要依靠外销,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很强,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畜禽产品被封堵,不仅会影响到我市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目标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