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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7、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制订本市软件出口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上海国家软件出口基地。推进市民信息服务平台实事项目、外来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和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平台的建设,启动上海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管理系统。
  四、对内对外开放
  1、浦东开发开放。贯彻第五次张江园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化“聚焦张江”战略。研究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建设。
  2、外贸出口。落实促进本市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高新技术、机电、软件等产品出口。完成外高桥物流园区封关运行,推进“区港联动”试点工作。推进洋山深水港口岸开放配套设施的落实,做好新批出口加工区的“快速通关”工作,扩大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联网管理试点企业范围。编制本市实施“走出去”战略三年行动纲要,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实施细则。
  3、利用外资。全力推进对北美、欧洲、日韩、港台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出口加工区、外高桥保税区及临港产业园等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外资大项目跟踪、落地工作。深入推进8个领域的沪港经贸合作。
  4、国内合作。落实《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加强本市接待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有关事项。完成上海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调研报告。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1、重大工程。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上海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和“十五”建设工程项目、崇明越江通道等项目的催批工作。上报浦东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等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成公共卫生中心工程、国际汽车城F1项目和外高桥电厂二期第二台机组。加快推进洋山深水港一期工程、中环线、高速公路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复旦大学新江湾城校区。做好下半年计划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
  2、城市规划管理。积极推进规划立法工作,深化市区规划管理体制,完成中心城6个分区规划和81个编制单元规划。落实中心城区“双增双减”,控制建筑总量和开发强度。推进优秀历史建筑普查、保护试点等工作。
  3、环保。按照“三重三评”的要求,大力推进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延安路景观生态走廊为重点,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建设。完成竹园、白龙港两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治理管网建设,推进老港四期垃圾卫生填埋厂建设。深化细化世行贷款APL二期备选项目。推进全市市容环卫综合改革,完成作业服务单位“事转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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