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4年4月22日 沪府办发[2004]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
2004年第二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努力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求真务实,扎实努力,全面完成上半年各项任务,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主要工作是:
一、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1、推进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启动人才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2、完成“科技十八条”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落实科教兴市相关政策。
3、启动实施科教兴市首批重大项目,做好第二批重大项目的招标准备,编制科教兴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成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的预可行性论证。
4、制订《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推进“万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完成引进千名香港专才工作。实施世博人才开发计划。出台《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办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服务专项政策和服务体系。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开展本市“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全面启动“十一五”规划前期工作。完成“十五”计划中期评估。按照《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纲要》,制定金融、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行业的具体实施细则。编制《上海航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2、政策。深化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推进本市财税体制改革,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研究国际深水港建设投资体制方案。研究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制”、“核准制”。研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
3、法制。做好《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上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起草和审核工作。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