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14.省、市、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农科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每年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确定任务,明确分工。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要结合参与农业产业化、资源枯竭城市改造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定点联系县、参与组建科研生产联合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让技术成果等方式,积极开发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支持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帮助农村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培养师资,积极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新途径,对农村地区需要的实用技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要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服务;对较大项目,省政府将视税收、就业和农民收入贡献水平、技术产品的附加值水平给予必要的贴息、资助。
15.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破除束缚农村教育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障碍,用“新观念、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推进农村教育改革。省将在经济发达的农业县、中等发展的农业县和贫困县中各确定一个县,作为农村教育改革实验县;各市、县都要选择1—2个乡镇和若干所学校作为改革试点单位,在改革农村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育结构和教育内容与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对确定的试验县、乡镇和学校,要定项目、定计划,成立试验工作指导小组,定期检查和指导。各级教研、科研部门要把指导试验基地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16.各市政府要统筹辖区内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打破条块分割,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从2004年起,位于城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招收的农村学生不低于招生总数的30%。农村学生初中后培训主要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农村初中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由职业教育机构组织和实施。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机构的建设和领导,要给以必要的人、财、物力的保障。
17.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动员和有效整合农业科技教育资源,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乡上下贯通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要整合乡、镇教育资源,把乡、村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并入农村中小学,采取“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等形式,以培训农民为重点,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同时开展“日校办夜校”先进学校评比活动。充分利用我省农业大中专院校的教育资源,对县、乡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村组干部、种养殖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实施短期农业新技术培训。按照农村对实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和课程,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农民不少于300万人次。坚持培训与市场挂钩,坚持学校与企业联系,坚持“订单”培养,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