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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的意见

  (十三)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贫困居民和学校的口粮供应。切实关心困难企业职工、城镇低收入群体,做好救济救灾工作,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粮食供应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办好学生食堂,稳定饭菜价格,保证饭菜质量。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粮食生产和供应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四)进一步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决克服忽视农业、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统筹城乡发展,在工作力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方面加强薄弱环节,重点支持农业等基础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村工作守则》,进一步搞好服务,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局面,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十五)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对粮食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要对本辖区保护基本农田、发展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保证市场供应负全责。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加强农业、增加粮食生产和搞好粮食储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确保本县(市)区基本农田、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不减少,努力保证本地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实行粮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每一项任务落实到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储备等具体硬指标上,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从全市粮食安全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和储备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对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的,要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任务没有完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不得享受有关粮食行业的相关补贴政策,不得参与市级以上的先进评选和表彰。
  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粮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粮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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