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加粮食储备,保障粮食供应
(八)多渠道努力,及时组织和协调粮源。立即组织力量,对市、县两级粮食储备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督促搞好粮食储备,落实好储备制度,确保储备粮足额入库。要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昆明市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科学管理,确保库存粮食品质好,数量足,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同时,要加大粮食调入力度,一方面,加强协调,稳定与东北等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加强与德宏、版纳等省内产粮潜力大的州(市)合作,减少对省外调粮的依赖。并积极与越南、缅甸、泰国等周边国家建立粮食贸易关系,确保全市粮食供应安全。
(九)调整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增加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总量。进一步落实粮食风险金制度,在已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专户、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调剂安排1000万元,增加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总量;各县(市)区也要按本级出资额,将粮食风险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及时到位,以确保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严格加强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十)扩大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加工规模,提高加工生产能力。为确保粮食应急情况下,大米加工生产的能力能够满足市场供应的需求,由市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对市属粮食加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将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大米日加工能力提高到20-25万公斤。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稳定
(十一)加大市场监测和监管力度,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建立粮食监控网络,在凉亭转运站、五里多市场及12个县(市)区建立粮食价格监测点,实行日报和每周分析制度,采集、整理我市社会粮食市场的价格指标,并跟踪昆明周边地区及省内外粮食主产地粮食市场供需、价格行情,以加强我市粮食安全预警工作。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扰乱粮油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粮油市场质量监管,严防陈化粮等有损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劣质粮油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十二)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保障市场供应和投入。发挥五里多粮油市场、凉亭粮油市场和丰和、利民连锁店等60家粮食企业经营网点的主渠道作用,搞好粮食供应。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粮食加工销售,增加市场投入量,并组织流动摊位到居民小区就近供应粮油,方便群众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