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建成覆盖市区范围的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全市视像会议系统。
第二阶段(2005年—2006年):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上年度建设的基础上巩固提高,全面实现两年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完成中央、省统一要求的17个重要业务系统和本市6个重点业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公布”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以自然人为对象,覆盖银行、税务、公用事业、工商等部门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为对象,覆盖工商、税务、银行、质监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财政信息系统”;覆盖劳动社保、金融、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的“社会保障卡系统”以及跨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系统”等的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全面推进网上交互式办公。提高公文流转、会办会审效率,加强工作效能、工作实绩的考核,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基本形成快捷、方便、可靠的电子政务运行服务体系;提高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的共享程度。
加快数据资源建设,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全市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4个基础数据库开始为社会提供服务。
四、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革命性、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建设任务,必须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电子政务建设是我市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加大统筹力度,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成立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县)、区和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设步伐。
(二)确保重点、强力推进。要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层次的总体目标,选择一批事关全局的、跨部门的应用系统作为重点项目,上下联动,强力推进。要抓紧“政务专网及其支撑体系”、“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电子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诚信无锡”、“社会保障卡”等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市(县)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确定本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与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同步发展。
(三)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电子政务建设具体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做好前期审议、可行性研究、采购招标、监理和验收工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业务系统、信息库和管理中心等建设,由各部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分别组织实施。各政府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网以及办公业务系统的建设,由各部门按照市统一要求加快组织实施。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近期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要求,提出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为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四)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部门要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特别是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要有计划地增加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项目,不断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快整合各部门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形成标准统一的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网络平台条件,严禁重复建设;对具有共性的应用系统,实行统一研制、共享使用,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