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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5.市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凡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资源配置、社会分配调节等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应报市长审定,或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或由市政府党组讨论后报市委决定。副市长对市长负责,属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市政府工作的整体意图由分管副市长全权处理。
  6.市政府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各部门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加快无锡发展的大局出发,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综合行政效能。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予以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工作有交叉的,主管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要按照建立责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责任制和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各司其职、令行禁止。凡市政府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决定或交办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反馈,对不负责任、久拖不办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7.市政府及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高效、有序地做好公文办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由政府办公室按规则和程序统一办理;在向市政府行文之前,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充分协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如实反映不同意见。政府办公室要优化公文处理的流转程序,强化催办、查办、督办制度,提高运作效率。要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市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副市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提交市政府会议审议的事项,应事先经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和综合协调,讨论议题应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报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只请有关部门和市(县)区的分管领导参加;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要缩短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控制会议规模,按照会议内容确定出席对象,不搞“陪会”;精简会议程序,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市领导到会讲话,最多不超过两位;压缩发言时间,领导讲话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三、求真务实,科学决策
  8.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在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确定重要经济建设项目以及实施重大改革方案时,应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经过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评估论证、筛选择优等决策程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每项决策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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