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求真务实,分类指导,切实做好投资项目清理工作
当前,我市经济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从前几年大力建设基础设施,逐步转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并重,特别是在三峡库区,解决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是实现库区移民安稳致富的关键。在这一关键时期,投资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确保全市投资稳定增长,防止投资增长大起大落意义十分重大。因此要全面正确理解国务院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
一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好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坚决克服盲目攀比、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切实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
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银行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务院关于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和铁合金,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等通知的要求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采取措施,该停止建设的要停止建设,该限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项目处理不搞一刀切,继续推进结构调整。对技术含量低、明显超出市场需求、不符合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对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和污染严重的项目,特别是死灰复燃的“五小”、“十五小”项目,要坚决压下来。对技术含量高、符合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特别是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退二进三”、北部新区、特色产业园区、环保治理、三峡库区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以及需要加强的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薄弱领域的项目,要继续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抓住中央解决三峡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的机遇,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方面的投资积极性,珍惜和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合法合规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预期目标的实现。
三、规范清理,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做好分类处理和善后工作
(一)清理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所有在建、拟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审核。在建项目是指已开工正在施工建设的项目;拟建项目是指项目单位已提出申请,政府部门正在受理且尚未开工的项目。
清理重点:1.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和铁合金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2.2004年新开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