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装普通(优质)饮片最高零售价=普通(优质)饮片最高零售价×实际装量
第九条 对实行优质优价的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中药饮片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应按照《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检查方法(试行)》(见附件四)确认是否为优质饮片及能否执行优质饮片最高零售价格。对把普通饮片按优质饮片销售的价格欺诈行为,由价格检查部门依照有关价格法规处罚。
第十条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制定公布一次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必要时及时调整价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等级规格(试行)
2.药品最高流通差价率(差价额)表
3.中药饮片优质加价率(加价额)表
4.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检查方法(试行)
附件1: 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等级规格(试行)
为体现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管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和《北京市中药炮制规范》(1986年版)制定以下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等级规格。
本等级规格所列均为各品种代表规格,其它加工炮制规格参照代表规格执行。所列品种规格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和《北京市中药炮制规范》(1986年版)规定,且无泥土、杂质、污染、虫蛀、霉变、变质。
1、巴戟天:呈扁圆柱形短段或不规则碎段。最小直径0.7cm以上。碎渣(包括不符合优质优价标准饮片、碎片、碎末,下同)不超过5%。
2、白芍:
(1)白芍:呈近圆形或椭圆形的薄片。切面类白色或微带粉红色,周边淡棕红色或粉白色。最小直径1cm以上。碎渣不超过5%。
(2)杭白芍:呈圆形或类圆形的薄片。切面呈棕红色,周边淡棕色。最小直径1cm以上。碎渣不超过5%。
3、白术:呈不规则厚片。最小直径1cm以上。碎渣不超过5%。
4、白芷:呈圆形的厚片。最小直径0.5cm以上。碎渣不超过10%。
5、板蓝根:呈圆形片。最小直径0.4cm以上。碎渣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