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0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3)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修订)(国资委起草)
  (4)深圳经济特区燃气条例(修订)(建设局起草)
  2.规章
  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若干规定(环保局起草)
  (四)关于促进政府行为法定化方面的立法
  为了促进政府行为的“九个法定化”,拟制定以下规章(4项):
  1.深圳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法制办起草)
  2.深圳市政府发言人制度规定(法制办起草)
  3.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法制办起草)
  4.深圳市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若干规定(法制办起草)
  (五)关于配合“净畅宁”工程实施方面的立法
  为了配合“净畅宁”工程的顺利实施,使我市环境更加净化,交通更加畅通、便捷,社会秩序更加安宁、安全,拟制定或修订以下法规草案、规章(3项):
  1.法规草案
  (1)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教育局起草)
  (2)深圳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深圳海事局起草)
  2.规章
  深圳市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交通局起草)
  (六)关于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的立法
  为了促进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切实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拟制定或修订以下法规草案、规章(3项):
  1.法规草案
  (1)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起草)
  (2)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修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起草)
  2.规章
  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土和房管局起草)
  (七)其他方面亟需制定或修订的法规草案和规章(9项)
  1.法规草案
  (1)深圳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条例(人事局起草)
  (2)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修订)(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
  (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修订)(工商局起草)
  (4)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条例(修订)(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
  (5)深圳市限制养犬规定(修订)(城管局起草)
  2.规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