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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巩固提高,做好其他纠风治理工作
  纠风工作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在下大力气做好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巩固已取得的其他专项治理成果,并采取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要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通过源头治理,规范收费站点的收费行为,规范有权上路检查部门的行为。对公路运输,既要反超限、反超载,又要防止出现公路“三乱”。要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防止和杜绝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严肃处理有权部门检查处理中的违规违章行为。严格公路站点的设置,继续做好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和检查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对已决定于今年内撤消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按时予以撤消。严格执行通行费的收费规定,严禁随意提高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加强对林业、动物防疫等检查站点的监督,严格依法检查、文明检查。做好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申报工作和迎接验收检查的准备工作。加强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偶发的公路“三乱”行为。积极配合全国推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统贷统还”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继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的同时,认真做好水上“三乱”的治理工作。二是要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对企业的收费行为,落实收费目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出台面向企业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收费目录以外的各项违规收费。采取措施,纠正行政机关将职能转移到所属的协会、学会进行强制服务和乱收费行为;纠正违反规定利用行政手段通过强制办班进行收费;严禁向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开展调研,提出治理和规范的措施。完善企业订阅报刊限额制,坚决制止行业报刊和地方性党报向企业的摊派行为。三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围绕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等四项新任务,要从纠风工作角度,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做好落实工作,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同时,配合财政、监察部门做好整顿某些部门、行业统一着装的工作。
  四、以评促建,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切实改进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方法,正确运用民主评议的监督方式和长效机制,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与开展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相结合。要始终把行风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结合本系统实际,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项主题活动,例如:在机关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在医疗卫生系统全面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在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教育,在经济管理部门开展“服务就是管理”的教育等,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和多办实事。二要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依法行政是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要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问题作为重要的评议内容,让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价,从而推动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要与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机关相结合。要结合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职能,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通过社会各界评价部门的职能转变情况,检查是否具有公仆意识、全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促进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履行好职责,切实由简单的“不能办”向“怎么办”的管理理念转变。四要与创建文明行业,建设求真务实的政风行风相结合。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优质规范化服务”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以及“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尤其要解决基层站所和具体办事部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敷衍推诿,办事效率低、工作质量差等问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和好事。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诚信原则贯穿到整个民主评议行风过程中,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在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质量上讲信誉、重实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满意。五要与建立惩防结合的机制相结合。要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靠领导批示推动向日常性工作转变。各部门要寓评于建,针对市场经济的新特点、新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部门、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快进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制度建设,确保用制度而不是靠领导推动评议工作,让被评部门真正成为行风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行风监督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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