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1.调查8个城区的国有土地现状及待开发建设情况,摸清底数。
2.调查全市范围内国有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情况。
3.填写调查表,逐级落实责任。
4.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调查时间:
从5月20日至5月29日。
三、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八城区国有土地现状利用及待开发建设情况、市国资委系统国有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用地情况及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四、调查对象:
包括八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填写调查表后,上报到辖区政府),市国资委系统国有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及控股企业。
五、调查时点:
2004年4月30日。
六、调查方法:
八城区的国有土地现状及待开发建设情况调查由全市统一制定调查方案,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由各区政府组织辖区内街道开展调查的组织、填报工作;市国资委系统国有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土地使用情况调查由全市统一制定调查方案,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由市国资委组织调查,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及控股企业填报,国有集团公司汇总并向市国土房管局上报。
七、组织方式:
按照“统一布置,分区分系统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市国土房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组成统计工作小组,共同完成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的制定、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全市调查表的汇总等统计工作。
各区政府组织本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调查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国土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调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按时完成本地区调查表的登记、填报以及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市国资委组织系统内国有集团公司做好有关调查任务的业务培训和具体实施工作。国有集团公司按时完成本集团公司调查表的登记、填报以及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八、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