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以人民群众是否得到实惠来衡量政绩,坚决反对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反对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任何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今后除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外,不将一般性工作列为对部门一把手的考核内容。减少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除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会议、活动及重大工作外,市政府领导的一般公务活动不作新闻报道,确需报道的内容要精炼、注重效果。大力减少各类礼仪性、应酬性活动,除统一安排外,市政府领导同志不参加各类奠基、剪彩、展览、展销、颁奖、开工竣工典礼等活动和各市区举办的节会。
九、大力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各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每位副市长主持召开、要求各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副市长分工部门较多、业务上又难以合并召开会议的,每年最多不超过3次。涉及传达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处置突发事件、敏感问题,落实市委交办的特殊任务,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在此范围内。市政府部门、单位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邀请各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也不能以各市区政府负责同志是否出席本部门、单位的会议作为衡量是否重视某项工作的标准。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市政府领导的讲话一般控制在1小时之内,最多不超过1个半小时。市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市政府领导的讲话一般不超过40分钟;收看收听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后,如需继续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进行贯彻,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会议发言要重点突出,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问题,必须经过充分协调后按程序提交,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内。各类会议纪要也要简明扼要。
十、大力精简文件,规范公文运转程序
凡市政府领导在专业会议上的讲话、会议纪要,部门职责范围内可以部署的工作和解决的事项,以及未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或无实际内容的惯例性工作部署,一般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文件。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市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未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部门、单位除与下级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不得直接向下级政府行文部署工作,也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向本部门报送公文。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一律不得对外正式行文。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附公文处理单运转。未附公文处理单的公文,市政府领导一律不受理。除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直接报送的专题材料、少数特别紧急的绝密事项、涉外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外,一律不得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以各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或负责人的名义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严格杜绝将需审批的公文同时多头分送市政府领导。各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公文审核和报送的规定,确保本市区、本部门、本单位不出现直接向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等违反办文程序等问题。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和代市政府拟制的发文文稿,各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研究,组织起草,协调协商,认真把关,全面负责,确保公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