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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意见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并积极采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意见,改进政府工作。采取组织考核评估和社会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对市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效率、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五、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正,切实关心、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深入调查研究,能马上解决的应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亲自阅读、批办群众来信。
  六、坚持走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凡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规划,涉及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改革措施,都要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适时安排务虚会,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瓶颈”。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而造成的决策失误,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提倡专题调研、现场办公,即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领导成员每年都要结合工作,选择1—2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自己动手撰写调查报告。调研要重实际、求实效,切忌走马观花、浅尝辄止。市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应严格遵守“轻车简从、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给基层添麻烦;外出时,要减少陪同,不准搞迎送。除重要工作外,一般不听取基层的全面汇报。
  七、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对属于市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全部通过《威海日报》、《威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市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邀请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情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参加,有关适宜公开的内容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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