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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
 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4]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是利用集成电路卡(IC卡)技术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用人单位社会保障信息收集、识别、共享和交换的一种工具,是持卡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身份凭证,也是持卡人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流的接口。充分发挥社保卡的应用,保证其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关系到我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广大社会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全省社保卡的规范建设和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至2006年12月,我省基本建成全省统一、功能齐全的社保卡系统,建立覆盖各市的卡服务网点和规范的卡管理体制;逐步面向社会发卡,实现社保卡在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民政等业务的应用以及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社保卡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及省的规划、标准制作。
  (二)省市联动,整体推进。各市要按照省、市两级的职责和分工,认真抓好本市社保卡的建设;省负责对各市社保卡建设的管理和指导。
  (三)网卡结合,资源共享。网络和资源数据库是社保卡应用的前提,卡是个人社会保障信息的载体,两者必须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完善机制,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抓好社保卡系统及卡应用的安全工作。
  (五)“双卡”并行,平稳过渡。已发行医保卡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和资源,做好医保卡与社保卡并行使用的过渡工作,争取早日在全省实现社保卡一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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