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
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4]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是利用集成电路卡(IC卡)技术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用人单位社会保障信息收集、识别、共享和交换的一种工具,是持卡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身份凭证,也是持卡人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流的接口。充分发挥社保卡的应用,保证其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关系到我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广大社会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全省社保卡的规范建设和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至2006年12月,我省基本建成全省统一、功能齐全的社保卡系统,建立覆盖各市的卡服务网点和规范的卡管理体制;逐步面向社会发卡,实现社保卡在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民政等业务的应用以及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社保卡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及省的规划、标准制作。
(二)省市联动,整体推进。各市要按照省、市两级的职责和分工,认真抓好本市社保卡的建设;省负责对各市社保卡建设的管理和指导。
(三)网卡结合,资源共享。网络和资源数据库是社保卡应用的前提,卡是个人社会保障信息的载体,两者必须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完善机制,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抓好社保卡系统及卡应用的安全工作。
(五)“双卡”并行,平稳过渡。已发行医保卡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系统和资源,做好医保卡与社保卡并行使用的过渡工作,争取早日在全省实现社保卡一卡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