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
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编制为107名,其中行政编制104名,机关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7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3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其中正处级18名,副处级20名。
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和处级领导职数单列另行下达。
机关工勤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19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挂靠单位
(一)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动员的政策规定;组织国民经济平战结合、军民通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安排国民经济动员建设项目,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作;负责经济、物资、技术储备动员工作;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
(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厅级)
起草国防交通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全省国防交通网布局,受理审核军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国防要求,参与交通战备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交通战备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全省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负责本辖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组织训练专业保障队伍,负责调用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为本辖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组织开展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省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2名(处级)。
(三)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厅级)
组织编制全省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在建项目形象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前期项目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组织研究提出重点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协调重点项目的前期、建设和筹资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立功竞赛评选工作。按照《
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相关工作。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厅级),副主任2名(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