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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2004)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北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2004年将对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特别是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同时将检查结果与市政府督查考核工作挂钩。
  (三)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各有关牵头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把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量化,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合作,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附件:2004年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及部门分工

                      二00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  2004年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及部门分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巩固和深化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按照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出2004年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及部门分工。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的要求,对本市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等进行全面清理,抓紧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监督程序规范和相关配套制度。2004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市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名录。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结合本市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编办
  三、在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2004年6月底以前对直接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务员进行培训。2004年12月底前对本市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轮训。结合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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