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孙安民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2.积极探索建立以区县为统筹单位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牵头领导:孙安民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3.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人员流动与资金相互转移的衔接办法。
牵头领导:孙安民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农委李进山、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4.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险基金总额(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孙安民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5.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和临时救助政策,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特殊性、突发性困难。完善普通高中人民助学金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牵头领导:吉林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卫生局金大鹏、市教委耿学超、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七、各项社会事业
116.确保卫生事业投入有明显增长,达到14?±2亿元,将资金重点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农村卫生服务、城市基本医疗服务等领域。
牵头领导:牛有成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7.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为重点,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出台《北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方案》等。加快市疾控中心防病业务楼建设进度;设立北京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尽快启动传染病医院(病区)和职业中毒及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建设;推进救治机构管理体制转变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牵头领导:牛有成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8.整合优化现有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机构设置市场化水平,提出有关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分离企业自办医院的工作,加快办医主体多元化步伐。
牵头领导:牛有成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19.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普及卫生常识和健康教育。创建2个国家级卫生区,3个国家级卫生镇,100个市级卫生村。
牵头领导:牛有成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0.落实《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及疫病情信息报送、发布和预警制度,加强队伍、硬件建设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有效地防止疫情反复。
牵头领导:牛有成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1.严密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确保疫情高发期间家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监测面达到100%。
牵头领导:牛有成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农业局雷德才、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2.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出台《北京市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社区活动方案》,推出100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社区。
牵头领导:孙安民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邓行舟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3.将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困难区县和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从市级教育事业费中调剂1.5亿元用于农村基础教育,市级教育费附加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农村基础教育。
牵头领导:范伯元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市农委李进山、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4.颁布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牵头领导:范伯元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5.加快推进城区初中校建设工程,完成城近郊区60所困难校改造。
牵头领导:范伯元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教委耿学超、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126.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加快高等教育创新,增强学生的就业、创新和创业能力。建设高职数控技术实训教育基地2个,建设示范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