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统一建设电子政务支撑平台,构建共享基础数据库,成立电子政务总体组,全面统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促进网上审批服务系统等项目应用;推进郊区信息化建设,制发《推进郊区信息化专项工程——“燎原”行动实施计划》。
牵头领导:范伯元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0.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清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务类事业单位管理。
牵头领导:翟鸿祥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编办李超钢、市人事局辛铁樑、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国资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1.明确划分城市管理系统中各部门的职能、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建立健全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吉林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编办李超钢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2.在20个街道进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理顺区街关系,加强街道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牵头领导:吉林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有关区政府区长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3.不断完善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重点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牵头领导:张茅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科委马林、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国资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4.加快推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快信用信息的更新。发展和规范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强化信用监督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吉林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信息办朱炎、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5.培育、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制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
牵头领导:张茅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民政局赵义、市工商局张志宽、市政府法制办周继东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处盗版侵权行为。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版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重点地区市场监控,开展打击制售盗版音像制品和盗版软件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海淀区中关村地区、朝阳区三里屯地区非法贩卖活动。
牵头领导:孙安民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版权局孙向东、市知识产权局刘东威、市城管执法局陆海军、市公安局马振川、市工商局张志宽、海淀区政府周良洛、朝阳区政府陈刚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7.按照“增量改革、存量试点”的原则,开放污水垃圾处理、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贯彻执行《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办法》,完善投资回报补偿机制和基础设施产品定价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张茅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水务局焦志忠、市交通委赵文芝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8.对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中由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权、股权进行出让、转让。
牵头领导:张茅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市国资委熊大新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59.转变投资管理机制,除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外,对国家没有特殊规定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试行“代建制”;除市政府投资和国家规定需市政府审批的项目外,审批权下放区县。
牵头领导:张茅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60.转变投资调控方式,强化产业政策引导和信息披露,搞好项目储备、推介和协调服务,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转变政府投入形式和项目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投资监管和评价体系,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领导:张茅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丁向阳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6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对市级162个一级预算部门、1010个基层预算单位全部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试点单位由3个扩大到30个,二级单位由9个扩大到79个。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计划安排69亿元。
牵头领导:翟鸿祥
责任单位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4年11月底
62.转变政府资金投向,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以及对经济结构调整有促进作用的方面。
牵头领导:张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