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餐饮业采购的监督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包括幼托机构)、酒家(饭店)、医院等单位团体食品采购的监督管理,严防从非法渠道进货,确保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同时要对公共餐饮场所饮食摊点、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卤制品、烧烤制品、鱼丸、肉丸等)的饮食卫生指标进行检查,争取全面达到国家和省卫生标准。
(五)做好屠宰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免疫耳标的验查制度,严把牲畜屠宰上市关和肉品上市关;各区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重点组织打击辖区内私屠滥宰牲畜现象和私宰肉品贩运贩销行为;海沧、翔安两个新设区要建立健全屠宰管理机构,推进屠宰监管工作。海沧区要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实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六)积极推进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通过推行新型的营销方式把住流通关。推进生鲜大卖场的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开办生鲜食品超市;鼓励品牌食品连锁门店进驻社区、乡镇农村;继续推行农改超试点工作;鼓励生鲜物流配送业的发展;进一步支持中埔、同安蔬果批发市场建设,创造条件,发展跨区域、中继性物流中心。加强农贸市场整治和改造升级,促进规范经营,把无公害、绿色食品的专柜、专区和专卖店引进市场,改进营销方式,提高生鲜食品质量。
(七)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按照《福建省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及建设原则,以充实加强现有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及发展专业检测机构为主,建立层级分明、满足要求、互为补充的市、区二级检测体系,健全包括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的食物链的监测网络。各区要将监督食品企业建立内检制度作为其工作重点,大中型食品企业要推行内部检测制度,开展检测工作,严禁不合格食品出厂销售;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中型生鲜超市要建立检测站(点),进行自检自测或委托检测,把好食品生产、进货和上市关。今年要重点建设1-2个市级农产品、食品实验室,使其检测水平和检验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推进抓紧对本市屠宰厂、水果批发市场检测站(点)认证,提升检测监测水平。
(八)推行市场准入管理。各区要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列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推行上市食品检验合格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对检测合格的肉品、禽类产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等食品给予市场准入资格的管理机制。进入市场的食品(生猪、蔬菜等)必须提供检测证明,市场开办单位要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台帐制度,杜绝不符质量安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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