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市)发生疫情;
(2)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
(3)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为三级疫情。
二、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疫情时,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广州市和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突发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等重大事项,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突发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等有关重大事项。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1.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1)诊断疫病,开展疫情的监测、预报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及其进展作出评估,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
(2)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方案。
(3)召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与组织实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4)对疫点、疫区禽类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5)组织实施检疫、监测、无害化处理、消毒、和紧急免疫接种。
(6)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
(7)评估疫情处理时实施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措施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拟订资金使用计划。
(8)培训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组织动物防疫法规和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