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4]139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切实推动我市市域82400平方公里和都市区547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空间发展和土地利用,市政府决定开展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修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总规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公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智亚、市规划局局长蒋勇担任,成员由主城九区区长,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具体负责总体规划修编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蒋勇兼任。
二、本次总规修编由编制《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和编制《重庆市都市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组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已于2003年完成,目前修编工作重点是都市区总规编制。都市区总规范围由主城九区行政辖区组成,面积约5473平方公里。
三、本次总规修编工作要在年内完成。具体工作进度为今年5月底之前完成重点专题和规划大纲编制,7至9月完成规划方案编制,10至12月完成规划论证、审查及成果制作。
四、总规修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发扬协作精神,积极配合修编工作。为此,市政府将对本次总规修编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同时要求,凡总规修编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及专项规划,所涉及的有关区和部门必须全力予以支持配合,保证资料和规划的质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按规划部门的要求收集本地区本部门的资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并送市总规修编办公室。
(二)各专项规划所涉及的市级相关责任部门要尽快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在规划大纲通过后,编制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并于2004年7月底之前完成论证和评审,9月底提交正式成果。
五、为确保总规修编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市里提出了专家顾问组建议名单(见附件3),各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请各成员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1周内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市总规修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