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网络计算机推广应用系列示范工程
(一)要在试点应用领域广泛推广应用基于国产CPU的网络计算机。全省选择20个省、市、县政府部门采用NC机实施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全省选择30所中小学校采用NC机建设计算机教室和“班班通”工程。(二)要加强政府引导。从2004年起,在适于NC机应用的相关领域继续开展试点,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选择5个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NC机;在为公众提供窗口服务的行业实施5个推广应用项目;在全省商业系统选择5家商业服务企业推广应用NC机;在省属大中型企业选择具有典型应用的管理系统,采用NC机建设5个推广应用项目。(三)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过程中,引导企业推广应用基于国产CPU的网络计算机,组织实施20个示范工程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同时,注重按照市场需求,积极扩大网络计算机的应用范围和规模。
五、以网络计算机应用带动信息产业发展
大力推广和使用NC机不仅能促进我省信息化建设,而且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我省信息产业的发展。目前,我省具备了大力推广应用NC机的技术基础,围绕NC机应用涌现的一些软硬件企业,其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较,综合性价比没有明显差别,而且在地域和服务方面还有明显的优势。省内一些软件企业开发的软件产品,在NC机网络环境下的应用已经成熟,可以满足需求。为此,围绕我省NC机的产业化推广和应用,要引导构建新的产业链,重点支持省内企业采用国产CPU芯片生产NC机,尽快形成规模。支持基于PC和NC机相互兼容的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开发与产业化。支持针对不同领域特殊需求研发软硬件结合的关键技术开发,鼓励企业间相互协作,实现软硬件企业的联合,通过争取国家项目、组建企业联盟等方式,培育系统集成商。支持围绕NC机应用的网络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实现网络计算机的研发、生产、上下游配套等产业链发展,不断提高我省NC机的市场竞争力。
六、建立促进网络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
要加强对NC机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全省NC机推广应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要大力扶持网络计算机研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NC机重大应用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可享受《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建设软件强省的配套政策措施》(吉政发〔2001〕1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若干政策规定》(吉政发〔1998〕18号)中的有关政策。对企业或科研单位有关NC机关键技术和重点应用软件的研发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支持;对财政拨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积极鼓励应用NC机;注重加大NC机关键技术和应用软件的产权保护力度,并制定出相关措施;各级财政和政府采购部门,要把NC机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部门对计算机设备招标前,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应用NC机能够达到使用要求的,要优先采用NC机;省信息产业厅要抓紧组织由硬件制造、软件研发和系统集成商组成的“NC机企业联盟”,形成生产、销售、培训等“一条龙”服务;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传统产业在信息化建设中推广应用NC机;要加强NC机应用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为NC机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注重加强NC机开发、生产及应用人才的培养,充分利用我省的教育资源优势,为NC机应用提供技术和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