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挥社会各方面职业培训资源的作用,加大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结合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依托省内规模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或企业集团,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初、中、高级技能人才阶梯式培养,实现技能人才结构的合理配置。在现有的省技工教师进修学校、省劳动技术学校和省特种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组建省技师学院。充分利用现有高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高级技师培养基地。各市州要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选择一两所办学条件好、质量高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技师培训基地。加大与国外职业培训机构的交往与合作,引进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还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达到要求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发展成为高级技工学校,直接为我省五大产业基地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发挥社会各方面培训机构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在全省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新格局。
五、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高技能人才是技术工人的优秀代表,是现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骨干力量,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在建设高水平科技和管理人才队伍的同时,努力建设一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要树立新的人才观,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到全省人才规划发展之中。尽快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保证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培养、吸引和用好高技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制,纳入工作考核指标。省和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高技能人才库,统筹管理、使用高技能人才资源。按照数量充足、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要求,建立省、市两级高技能人才库。面向社会搜集高技能人才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拔尖创新人才在区域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成立省、市州技师协会,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的突出作用,做好高技能人才资源的储备与综合开发。建立市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流动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合理配置。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开设高技能人才服务窗口,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交流搭设服务平台。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国家和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技术工人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学技术成才有路”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风尚,使高技能人才同科学家、工程师一样,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成为劳动者普遍性的职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