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宣传发动
要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伏季休渔宣传热潮,组织工作组深入到渔村、港口、码头、市场、油库等渔业活动场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宣传画、向渔民发送宣传资料和召开渔民大会及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方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
渔业法》和国家及省有关渔业产业政策、养护海洋渔业资源和休渔的法律法规,宣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帮助渔民群众增强养护渔业资源意识;要在沿海所有渔港设立伏季休渔倒计时牌;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和乡镇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一系列的伏季休渔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参与伏季休渔的自觉性。
3、做好休渔管理的准备工作
(1)市、区(县)海洋与渔业局要设立伏季休渔专线值班电话,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伏季休渔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伏季休渔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2)负责伏季休渔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要制订船艇的具体行动方案,做好海上执勤、陆上管理等方面的准备,使执法队伍、船艇处于最佳状态。
(3)抓紧界定伏季休渔对象,造册登记,并在渔港、码头张榜公布,便于渔民群众互相监督,同时及早对伏季休渔所涉及的渔民逐一派发《伏季休渔通知书》或《致休渔渔民公开信》,使渔民深入了解伏季休渔的各项规定。
(4)渔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渔港的整顿,清除渔港航道、泊位及码头的违章设施,及早规划渔船的泊位,确保每艘渔船都有合适的位置停泊,确保渔港航道的畅通。
(5)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和渔业镇必须确保所属的休渔渔船于6月1日12时前全部回到原籍港、封网具、上缴捕捞许可证到各区(县)渔政大队,并悬挂休渔旗。
4、组织休渔准备工作大检查
5月下旬,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各区(县)的休渔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宣传发动工作、休渔对象张榜公布情况、渔港停泊区情况等,查漏补缺。5月下旬末,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工作组,会同区县海洋与渔业局协助处理休渔前出现的问题,检查督促休渔渔船于6月1日12时前回港休渔。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伏季休渔的监督管理,防止休渔对象船违规作业,做好伏季休渔的安全管理、渔民培训、修船补网等,引导渔民就地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保证伏季休渔有序、稳妥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