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发布日期:2012年1月12日,实施日期:2012年3月1日)废止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16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
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