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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1.调查14个区县的土地情况,摸清底数,了解违法批地、占地情况。
  2.填写调查表,逐级落实责任。
  3.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土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点、难点。
  二、调查时间:
  从5月12日至5月25日。
  三、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土地面积,耕地情况,批准(未批准)用地情况,占地补偿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等。
  四、调查对象:
  包括全市各乡镇及村委会,北京区域内的所有农场、林场(填写村级调查表,上报到辖区乡镇),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区县财政部门。
  五、调查时点:
  2004年4月30日。
  六、调查方法:
  全市统一制定调查方案,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由各区县政府组织辖区内乡镇开展调查的组织、填报工作。
  七、组织方式:
  按照“统一布置,分区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统计局组成统计工作小组,共同完成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的制定、对各区县人员的培训、全市调查表的汇总等统计工作。
  各区县政府组织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农委、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调查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各乡镇、村委会调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按时完成本地区调查表的登记、填报以及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各乡镇完成本乡镇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各村委会负责完成有关基层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八、工作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从2004年5月12日至5月25日,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培训阶段:
  1.市级培训(5月15日下午,周六);
  2.市各有关部门系统内对口培训(5月16日,周日);
  3.14个区县的培训(5月17日,周一)。
  (二)调查、填表阶段(5月18日—5月25日,8天):
  各村调查摸底、填写基础表、签字盖章,乡镇、区县逐级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
  1.各村委会调查、填表、签字盖章(5月18日—5月20日,3天),完成后上报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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