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国土房管局、农委、统计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经管站:
为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全市土地使用及征、占用情况,严格土地管理,市政府决定自2004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在我市组织开展土地、承包纠纷情况基础数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所辖乡镇和行政村以及国营农场、林场按时完成调查培训和报表填报任务。
二、所有调查表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向各区县发放,再由区县向所辖乡镇、村发放。各区县于5月24日将村、国营农场、林场基层调查原始表、乡镇、区县汇总原始表统一上报“北京市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调查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
三、各区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国土房管、农业、统计、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调查统计工作。
四、请中央在京单位及驻京部队积极支持此项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联系人及电话:陈春节 64409651
市农委联系人及电话:任玉玲(市经管站) 62024504
市统计局联系人及电话:刘红红 83547079
附件:北京市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二00四年五月十四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纠纷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办发明电[2004]20号明电、21号明电的精神,摸清我市土地、承包纠纷情况,市政府将组织对全市14个中远郊区县的土地现状及使用情况、承包纠纷情况进行调查,特制定此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