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追究责任。为加强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牵头,成立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小组组长由符桂花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徐庄、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欣担任。协调小组成员为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王炳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夏文亮、省公安厅林捷、省通信管理局平义真、省教育工委李红梅、省财政厅苗爱国、省法制办范晓军、省精神文明办黄宏和、团省委李江华。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文化市场处),办公室主任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王炳林兼任。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工作协调小组名单应抄送省协调小组。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实行群防群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实行群防群治,不留死角。各级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三)打扶并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要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实施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加快我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监控平台的建设,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要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互相配合,综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