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从专项整治之日起,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省的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04年3月1日至8月31日,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3月5日前,各市、县文化、工商、公安、通信、教育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16日至7月15日)。7月15日前,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违反
《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7月31日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市、县,由省协调小组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限期解决问题并向全省通报。
(四)迎接国家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10日前,完成我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并认真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市、县日常检查的监督,严防违反经营活动的反弹,确保我省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
三、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确保工作到位
各级文化、工商、公安、通信、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
《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