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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航权办关于2004年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航权办关于2004年
 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府办[2004]13号)


海口市、三亚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2004年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三月六日

            2004年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要点
         (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

  2004年是海南开放部分航权试点工作的关键年。开放部分航权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落实试点政策,开通新的航路,加快机场设施建设,积极开拓客、货源市场,提高通关速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航空公司开飞海南,促进海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优惠政策
  (一)制定省内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由航权办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旅游局、省口岸办、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负责起草《海南省关于开放部分航权若干政策的规定》实施细则,于4月底前报省政府审定后抓紧实施。
  (二)落实民航总局优惠政策。由民航总局有关司局负责落实,并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争取在4月底前颁布实施。
  (三)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海口海关、省国税局负责跟踪争取关于营运国际、境外地区航线所需的进口航空煤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所用国产航空煤油比照出口给予退税的政策。
  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海口海关负责跟踪争取关于设立海南中外合资免税商店的政策。
  由省公安厅负责跟踪争取对停留不超过7天的中转旅客和游客免签证的政策。
  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国税局跟踪争取关于对出境旅客购买的国产商品比照出口产品试行退税的政策。
  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海口市、三亚市政府、海口海关负责跟踪争取关于设立海口市、三亚市“香港、澳门零关税商品专卖店(区)”的政策。
  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海口海关、海航集团、南航海南公司跟踪争取关于对海南省内航空企业进口自用的飞机、航材、航空设备等免税的政策。
  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跟踪争取关于民航总局给予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资金支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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