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大做强海洋渔业。大力发展水产养殖,进一步优化养殖结构,扩大鲍鱼、罗非鱼、对虾等市场需求较旺的优势品种的养殖规模。要加大对低位虾池二次改造力度,挖掘现有虾池的增产潜力。要推广深水网箱养殖,对小型养殖项目逐步实行海域使用集约化管理模式,促进海水养殖规模化。政府要扶持建造外海渔业加工补给服务船,对渔民更新改造大马力渔船,优先给予贷款贴息,增强海洋捕捞能力。要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对出口创汇企业给予奖励,外贸发展资金要向促进水产品出口倾斜。切实做好出口加工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检查和检验,引导加工出口企业创建名牌,增强我省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一批中心渔港和西沙渔业补给基地建设,提升渔港和基地的配套功能;建立卫星遥感渔场勘测体系,提高捕捞效益。要加强渔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减少涉外事故发生;加快捕捞业生产安全通讯保障网络建设,提高渔业生产安全水平。
(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发展林产业,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优化林产业的区域布局。要继续推进浆纸林工程,加快发展名特优稀经济林、热带花卉、竹藤和南药产业,实行基地化生产。要引导发展林产品的精深加工,实行林工一体化,提高林业经济效益。按照“无公害、季节差、名特优”的要求,稳定冬季瓜菜生产。巩固发展热带作物,推广应用热作新技术,提高热作产业效益。要继续发展热带水果,重点实施香蕉工程,建立香蕉生产出口基地,提高采收加工包装和预冷储藏保鲜水平,增强香蕉市场竞争力。
(四)积极发展标准化农业。按照“无标制标、缺标补标、有标贯标”的原则,尽快建立和完善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符合国际规范的农业标准体系,力争“十五”末期主要农产品标准覆盖率达85%以上。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标准化的实施力度,把标准化工作重点放在大宗农产品、出口创汇产品以及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产品经营企业上。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扶持实施标准化的试点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卫生检测,按照省建中心、市县建站、乡镇和市场建点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快速检测网络,推行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规模,加强动植物疫病、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控与管理,抓好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提高我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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