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2004年3月6日 琼发[2004]5号)
2003年,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加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和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保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民的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收入结构仍不合理。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务工及工资性收入所占比例不足13%,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农民增收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全省城镇规模偏小,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近 80%的农村从业人员集中在第一产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农业尚未建立有效的产销衔接机制,加上基础设施薄弱,难以有效化解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农民的农业收入缺乏稳定性。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制约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事关农村社会进步,而且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综合性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结合海南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省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城乡互动、三次产业联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子、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海洋渔业和特色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一)加快发展畜牧业。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完善动物疫病控制、防疫监督、疫情检测和人工屏障体系。落实资金投入,继续搞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县、乡镇三级动物防疫系统,建设动物疫情测报中心,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建立动物疫情快速反应和扑灭的机制。全面推行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严格把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准入关和港口动物检查监督关。要加强畜禽良种良苗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繁育结构,提高畜禽良种覆盖率和自给率。大力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科学饲养技术、品种改良技术和疫病防治技术,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推广“猪—沼—果(瓜菜、热作)”等生态饲养模式。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规模化、外向型龙头企业,引导大中型饲养场扩大生产规模。推广“公司+农户(专业户)”经营模式,把分散饲养的农产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组织实施“百头万户”工程,培育和扶持一批养猪专业大户,因地制宜发展畜禽饲养专业村、专业乡镇。要改革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建立国际通行和公认的官方兽医制度,由兽医官负责对动物卫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增加畜牧业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落实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畜牧业,促进我省畜牧业发展,力争两年内实现畜禽产品自给,四年内有产品出口,并逐步将我省建成全国畜禽商品出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