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4年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办发[200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4年救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一月二日
重庆市2004年救灾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救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以增强救灾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减灾科技和灾害管理水平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减灾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认识做好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一步提高对救灾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意义上,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救灾工作的重要性,把救灾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市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把握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2004年我市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正常略偏少,部分地区有洪涝,盛夏有中等强度伏旱,风雹、低温冷害、地质灾害、生物病虫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也将不同程度发生,局部地方仍将偏多偏重。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常抓不懈。
二、增强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三)制订救灾应急预案。要在认真调研并开展好灾情会商的基础上,根据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不同灾害种类制定完善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对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组织指挥、力量部署、处置程序、人员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增强救灾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监测预警工作。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各类监测体系,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现代监测手段与传统监测手段相结合,广泛运用遥感、遥测等监测技术,建立“空—地、人—机”有效结合的立体监测网络。开展可视化等多种形式的预报,大力探索自然灾害的综合预报方法,不断增强预报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