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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
 《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委办发[2003]67号)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工委关于《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2003年11月21日)

  为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企业改革和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保障退休人员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3]21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34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全面下移社会保障管理重心,大力推进社区功能建设,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保证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实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尽快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使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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