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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3)受威胁区
  受威胁区是指距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4)对直接接触者,进行严格的消毒、隔离和医学观察。
  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及出入疫区的人员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6)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6、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的,在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7、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8、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3、4、5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省级和地方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制度,为防止大面积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贮备。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1、省上应重点储备疫情处理用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机动消毒设施设备、疫苗与诊断试剂、封锁设施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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