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与外省毗邻的相邻区域内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的;
2、在省内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有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的;
3、我省及与毗邻省区有3个以上省区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二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省内有2个以上市(州、地)发生疫情的;
2、省内有20个以上疫点的;
3、省内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的;
4、与外省毗邻的相邻区域内有2个以上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的;
5、特殊情况需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三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疫情:
1、有1个市(州、地)发生疫情的;
2、有1个以上20个以下疫点的;
3、有5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的。
五、启动预案
根据专家现场临床诊断,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立即对疫点实行封锁,对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隔离。经省指挥部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发生三级疫情时,由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县(市、区)应急预案。在1个市(州、地)内有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的,启动市(州、地)应急预案,指导县(市、区)实施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疫情时,启动省应急预案,指导市县实施应急预案。无论启动何级别的应急预案,扑灭疫情的工作均由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上级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对扑灭疫情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六、扑灭疫情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措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原则。
2、坚持“早、快、严”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5、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
(二)控制措施
1、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2、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疫点
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