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抓住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的时机,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力度,努力争取一批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在津建立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生产基地。吸引并扶持国际一流人才在津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注重引进高科技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尖端技术,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的实力和水平,带动我市传统产业改造。培育一批在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2004年力争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入国家重点出口名牌商品目录。
(八)大力扶持科技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继续吸引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到境外建立营销网络或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当地的信息、人才、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培育跨国经营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九)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绿色通道。在我市已有36家出口企业享受便捷通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便捷通关适用范围。对2003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便捷通关,创造优质快捷的通关环境。扩大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范围,积极推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复出口3C免检措施,实行不定期抽检,实现快速通关。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优先核准出口退税,保证及时足额退付。
(十)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联网。积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实行联网,用市外贸发展资金对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给予适度资助。
四、推动我市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建设
为促进软件出口工作,以科技兴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共同建立软件出口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软件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一)积极扩大软件出口规模。坚持理念创新、资源整合、管理改革、环境重构的原则,以软件产品出口为导向,以软件出口企业为主体,以软件出口基地为依托,聚合全市人才、技术和管理资源,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有效地促进软件出口规模不断扩大。积极扩大对日本、韩国的软件外包业务;根据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努力发展通讯领域和消费类电子领域的嵌入式软件配套出口;逐步培育欧美市场。2004年全市软件出口力争达到1亿美元,2006年软件出口力争达到2.5亿美元。
(二)设立天津市软件出口奖励基金。自今年起对软件出口企业进行专项奖励,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软件出口服务体系建设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研发。对进入国家出口基地的软件出口企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五、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