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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即从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工作重点是选取1个试点稳妥开展具体工作,并做好推广地区的各类人员培训和社区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为发展阶段。即从2006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个。
  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即从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在发展阶段的基础上,在3个点上开展工作。
  选点及覆盖人群。试点阶段:德宏州陇川县设一个点,覆盖当地200名注射吸毒者,摸索模式,并对预计推广地区的工作人员和大众进行培训、宣教工作。推广阶段: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将经验推广。增加瑞丽市一个点,力争覆盖600名注射吸毒者。发展阶段:根据推广阶段的情况,逐步推广。再增加昆明市一个点,力争覆盖1000名注射吸毒者。
  五、监督与评估
  省级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和各单位针具社会营销/交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试点项目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的主要指标有:
  ——试点地区吸毒者对预防艾滋病及减少危害知识知晓率。
  ——试点地区吸毒者共用针具的变化情况(最后一个月吸毒共用针具的情况,最后一次吸毒共用针具的情况)。
  ——针具社会营销的总数、针具交换的总数和发放的总数。
  ——污染针具的回收率。
  ——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覆盖人数。
  ——试点地区注射吸毒人群中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率的变化情况。
  ——试点地区针具交换工作的成本效益。
  ——试点地区项目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居民、吸毒者和他们的家庭对项目的态度变化情况。
  ——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六、应急预案
  制定医疗抢救预案和纠纷调解预案,同美沙酮替代治疗工程实施方案。

美沙酮替代治疗工程实施方案

  一、具体目标
  为注射吸毒者提供方便、合法、安全及有效的药物以替代长期非法服用毒品;减少注射吸毒者共用注射器的行为,预防经血液传播的艾滋病;降低注射吸毒者的违法犯罪行为;恢复注射吸毒者的社会功能和家庭功能;与注射吸毒者保持联系,及时向他们提供预防疾病的知识、社会支持及心理辅导,鼓励他们逐渐戒除毒品。
  二、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依据《方案》成立省级工作组,由卫生、公安、药监部门组成,牵头单位是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试点县(市、区)按相同结构设立工作组,负责现场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职责。
  卫生部门:负责试点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人员行医资格和麻醉药品使用资格的审核认定;试点工作业务人员有关治疗(包括咨询、麻醉药品管理)方面的培训;监督、指导治疗工作的开展。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海洛因成瘾者接受治疗的条件,监督治疗工作。对于违反治疗规定仍继续滥用海洛因的人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有关规定送强制戒毒或劳动教养戒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药物运输、供应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具体实施机构:经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试点工作国家工作组审批通过的、具有药物依赖诊疗资格的非营利性合法医疗机构。
  药品配制机构:云南医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振华制药厂为美沙酮配制企业,该企业已通过GMP认证,并有毒麻药品管理的严格程序和丰富经验。
  技术指导机构: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
  评估机构: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工作制度。实行每季度例会制度、文件会签制度、通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等,设立省级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挂靠在云南省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
  三、主要活动
  (一)试点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批。结合各地实际与需求,做好申报前的准备工作,按《方案》的规定,由试点地区向省级工作组申报,省级工作组同意后再上报国家工作组,获得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具体实施机构必须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禁毒管理等法律法规,获得开展药物依赖诊疗活动的合法资格。
  (二)分类培训。
  对试点地区的医疗卫生、警务及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内容有:美沙酮的管理及维持治疗的程序、注意事项、中毒抢救、咨询技巧、自愿咨询检测、行为改变交流技能、预防宣教、毒麻药品管理、部门配合方式等;
  对警务人员的培训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美沙酮的管理及维持治疗的程序、如何筛查接受治疗人员、部门配合方式等,受训对象应涉及各类相关警员;
  对药品配制、使用及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有:有关毒麻药品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教育及部门配合方式等。
  (三)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美沙酮维持诊所按《方案》的规定进行装修,并设置咨询处、体验治疗处、服药处、资料管理处;诊所及配制企业均要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和监视器,并通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
  (四)社区动员与宣传。对试点工作社区的公安干警、社区居民、吸毒者的家庭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和减少危害的教育,促进他们对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项目的理解和支持,使试点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五)接受治疗人员的筛查。治疗单位咨询处人员帮助申请者填写《美沙酮维持治疗个人申请表》后,送至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公安部门按《方案》要求,筛查出接受治疗的人员,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再返送至治疗机构。
  (六)美沙酮的申领及下达使用计划。省级工作组填写《美沙酮药品年度使用计划申报表》,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向治疗单位下达年度使用计划,向配制单位下达年度配制任务,填写相应表格。
  (七)美沙酮的配制、运输及贮存。实行双人送接收、保管。配制单位配制浓度为1mg/ml,分装入5000ml塑料桶中,及时送达治疗机构。配制单位和治疗单位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药典》要求,严格贮存和保管好美沙酮药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按时报送省级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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