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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等部门2004-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等
 部门2004-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林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制定的《2004-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4-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
        (省农林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省建设厅、省财政厅 2004年2月)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全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加强我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致富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加快农村劳务输出,既是实施城乡和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还有农村富余劳动力700万人左右。从发展的趋势看,今后几年,我省处于新增劳动力的高峰期,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仍然很大。
  转移农民必须培训农民。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与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密切相关。据统计,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3.6%,初中程度占52.4%,高中程度占11.2%,中专程度占1.8%,大专及以上程度占1%。即使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劳动力,多数也缺乏劳动就业必需的技能、技术。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导致输出人员就业面狭窄、就业层次低、就业周期短,不能适应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兴第三产业的要求。调查显示,目前有组织转移的劳动力仅占16.5%,而其中受过专业培训的只有15.2%。因此,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是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农民致富工程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抓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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