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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建设信息网络,完善流通体系
  1.建立完善市场体系。根据新一轮城市规划和新城区建设的要求,在新城区建设一至两处服务功能强、设施完善、规模较大的市级蔬菜批发市场。加大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流通能力,方便菜农销售。蔬菜播种面积2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万亩以上的重点乡镇都要建设自己的产地批发市场,确保销售渠道的畅通。
  2.加强产销信息网络建设。强化蔬菜信息工作,逐步建成上连国内外大市场,下连生产基地和农户的市级蔬菜信息中心,搞好蔬菜产销形势的预测预报和价格行情分析,及时向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服务。在精品园区及部分主产区选择10处规模较大、优势产品明显、发展潜力大的市场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信息分中心,加强与全国大市场的衔接。
  3.积极扶持各类协会,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组织。积极支持农民建立各类蔬菜专业协会、学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对外开拓市场,对内组织生产、协调关系、筹措资金、规范行为的作用。要加大引导、支持和服务力度,把蔬菜运销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来抓,形成多渠道销售的格局。
  4.积极推行名牌战略。重点把章丘大葱、太平西瓜、历城草莓、济南莲藕等10大蔬菜培植成全省、全国的知名品牌。
  (四)实施蔬菜生产产业化,着力发展壮大出口龙头企业
  搞好市场调查,通过各种渠道对国际市场行情、消费习惯等诸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并结合我市蔬菜生产实际,确定适销对路的蔬菜品种。近期把圆葱、牛蒡、胡萝卜、大根、大葱、大蒜、莲藕、土豆、冬瓜、彩椒等10大出口蔬菜品种作为发展重点,并尽快实现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和生产。与此同时,扶持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出口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国际竞争能力。要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保障机制,结成利益共同体,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蔬菜主管部门要强化服务观念,制定好产业发展规划,搞好技术服务。出口企业要提高技术水平,改进加工工艺,争创名牌,扩大销售,积极兑现购销合同。农户要按技术要求,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技术水平。力争2007年,蔬菜加工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00家以上,全市蔬菜出口创汇量达到30万吨,出口创汇达到1.5亿美元,带动农户10000户,出口产值占整个蔬菜产业的比重达到15%以上。
  四、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蔬菜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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