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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山东半岛
 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科技局制定的《关于贯彻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八日

    关于贯彻《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市科技局 二00四年一月十二日)

  为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86号)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0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培植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50家。培植1000个高新技术产品,其中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达到40%。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总额占工业制成品总额的比重达到25%。初步形成8个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指标进入全国前10名。全市高新技术孵化总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000家。建成10个服务功能较强、特色鲜明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软件、数控装备等8个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同时,大力实施全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把制造业信息化作为我市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主要手段。
  (一)软件产业群。努力将齐鲁软件园为代表的产业群体建成软件产业基地。
  1.围绕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发展,重点开发中间件平台、安全保密软件、网络传输、多媒体信息加工与处理、数据库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形成以中创软件集团为代表的山东中间件产业基地;以得安电子为代表的全国最大的信息安全产品研发基地;以济南陆和电信软件有限公司通信计费软件、中创高速公路管理软件、鲁能积成电子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软件等为代表的专业应用软件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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