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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5日至3月15日)。3月15日前,各级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15日至8月1日)。各地要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河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上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下大决心,深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要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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